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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信访室、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厅举报中心 网站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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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举报投诉系统于2007年1月29日正式开通。您足不出户,只需通过互联网登陆宁夏廉政网(www.nxjjjc.gov.cn),点击宁夏廉政网的网上举报投诉系统,即可上网举报。在您举报之前,先请阅读网上举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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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夏廉政网受理举报的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述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厅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宁夏廉政网受理举报的办理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三、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宁夏区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邮政编码:750001);举报电话:0951—5059061。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待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五、举报的基本输入方式 1、首次使用,请先注册(有效合法证件)。 2、然后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举报或查询。 3、反映问题时,请先选择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等、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六、查询的方式 1、查询时,先输入您的正确用户名和密码,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2、本网站不接受匿名举报。 3、在不涉及保密的前提下,一般可查询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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