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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以“一二三”工作法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7-08 06: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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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原州区把规范巡察流程、优化巡察队伍、严格内部管理、强化整改落实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采取“一二三”工作法,不断增强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一个方向”,健全工作制度。始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以政治巡察为统领,先后制定《巡察准备工作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制度》《区委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汇报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注重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通过制定《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了人员选配、情况通报、沟通协作等机制,加强了信息共享、协调对接,促进了成果运用,形成了监督合力。

  完善“两库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对原州区现有巡察组长库人员情况进行摸排,不断优化巡察组长库人员结构,将新任的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到组织人事部门任职的优秀领导充实入库,组长库人员由原来的20人增加到62人,年龄结构更加年轻化。从原州区纪委监委、原州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择优挑选熟悉党务、财务、审计等工作,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入库,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320人,使人才库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搭配更加合理,“两库”人员全面实现动态管理。

  厘清“三个责任”,助推整改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原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履行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职责;区委巡察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能。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报告逐一对账销号,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原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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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以“一二三”工作法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0-07-08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原州区把规范巡察流程、优化巡察队伍、严格内部管理、强化整改落实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采取“一二三”工作法,不断增强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一个方向”,健全工作制度。始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以政治巡察为统领,先后制定《巡察准备工作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制度》《区委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汇报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注重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通过制定《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了人员选配、情况通报、沟通协作等机制,加强了信息共享、协调对接,促进了成果运用,形成了监督合力。

  完善“两库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对原州区现有巡察组长库人员情况进行摸排,不断优化巡察组长库人员结构,将新任的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到组织人事部门任职的优秀领导充实入库,组长库人员由原来的20人增加到62人,年龄结构更加年轻化。从原州区纪委监委、原州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择优挑选熟悉党务、财务、审计等工作,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入库,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320人,使人才库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搭配更加合理,“两库”人员全面实现动态管理。

  厘清“三个责任”,助推整改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原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履行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职责;区委巡察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能。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报告逐一对账销号,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原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