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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质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0-30 08: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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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实效。今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2人次,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85.4%、11.8%、2.6%、0.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抓常态,守底线,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加大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政治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作警示”。对典型性问题运用通报批评“鸣警笛”进行警告。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督促其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出问题提醒谈话、约谈等“早预警”。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警醒”。截至目前,谈话函询37件,通报典型案件2期10件10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369人。

  抓小错,防大错,用好第二种形态。对“小微轻”问题及时纠偏,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做到小病早治。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及时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对情形轻微、认错态度好、主动说清问题、积极纠错整改的,合理把握组织、定性量纪量法的尺度,运用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拉一把”,将惩与治结合,管住“大多数”,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避免小错不惩铸成大错。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51人。

  抓惩治,重挽救,用准第三种形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在保持高压态势的情况下,突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转化,鼓励引导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对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如数退缴违纪所得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做到大病精治。截至目前,党纪政务重处分11人。

  抓反腐,零容忍,用实第四种形态。重拳出击,突出一手抓惩处,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做到重病严治。对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严肃惩处,体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截至目前,查处严重违纪违法1人。(平罗县纪委监委 董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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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质效

2020-10-30

  平罗县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实效。今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32人次,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占比分别为85.4%、11.8%、2.6%、0.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抓常态,守底线,用活第一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加大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政治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作警示”。对典型性问题运用通报批评“鸣警笛”进行警告。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督促其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出问题提醒谈话、约谈等“早预警”。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警醒”。截至目前,谈话函询37件,通报典型案件2期10件10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369人。

  抓小错,防大错,用好第二种形态。对“小微轻”问题及时纠偏,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做到小病早治。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及时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对情形轻微、认错态度好、主动说清问题、积极纠错整改的,合理把握组织、定性量纪量法的尺度,运用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拉一把”,将惩与治结合,管住“大多数”,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避免小错不惩铸成大错。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51人。

  抓惩治,重挽救,用准第三种形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在保持高压态势的情况下,突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转化,鼓励引导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对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如数退缴违纪所得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做到大病精治。截至目前,党纪政务重处分11人。

  抓反腐,零容忍,用实第四种形态。重拳出击,突出一手抓惩处,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做到重病严治。对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严肃惩处,体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截至目前,查处严重违纪违法1人。(平罗县纪委监委 董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