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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多举措强化《规则》《意见》等法规制度落实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0-30 08: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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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等制度,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紧盯业务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严格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研究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流程,切实做好线索受理、分类、处置、汇总和月报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执纪执法审查调查行为,认真执行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报批程序,主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案件管理室、审理室等部门请示报告工作,争取在办理程序、调查方法、量纪定性等方面取得指导,确保程序规范、定性恰当。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受处分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回访工作,对初核了结人员,给予明确答复并予以提醒,对发现的单位管理问题,施以纪检监察建议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

  积极答复实名举报化解重复信访。研究制定信访答复反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实名举报“三告知”。通过运用精准研判、信息互通等方式,向实名举报人答复举报件办理过程、调查事实和纪法依据,积极回应实名举报件,既为举报人消除疑惑,也为被举报单位澄清问题,有效化解重复信访问题。(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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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多举措强化《规则》《意见》等法规制度落实

2020-10-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等制度,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紧盯业务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严格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研究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流程,切实做好线索受理、分类、处置、汇总和月报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执纪执法审查调查行为,认真执行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报批程序,主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案件管理室、审理室等部门请示报告工作,争取在办理程序、调查方法、量纪定性等方面取得指导,确保程序规范、定性恰当。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受处分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回访工作,对初核了结人员,给予明确答复并予以提醒,对发现的单位管理问题,施以纪检监察建议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

  积极答复实名举报化解重复信访。研究制定信访答复反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实名举报“三告知”。通过运用精准研判、信息互通等方式,向实名举报人答复举报件办理过程、调查事实和纪法依据,积极回应实名举报件,既为举报人消除疑惑,也为被举报单位澄清问题,有效化解重复信访问题。(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