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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四项措施”激发监督新动能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24 08: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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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总基调,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监督质效,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在“融合”上贯通,形成监督“联合体”。围绕“系统思维、区域布局、流程推进、闭环管理、整合联动、创新发展”思路,探索实行“市纪委监委+县区纪委监委+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运转模式,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联动机制,横向到边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纵向到底形成监督责任全链条,不断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截至目前,运用监督“联合体”开展作风建设检查2轮次,检查部门(单位)31个,检查乡镇、街道9个,现场发现并反馈、督促责任部门整改问题30个。

  在“精准”上发力,把好监督“方向盘”。制定《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方案》,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肃换届纪律等方面作风建设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监督检查重点,实施精准监督,制定督查清单,明确督查内容、查看项目、时限要求、完成情况等,做到对监督事项政策清、情况明,根据掌握的问题易发点和廉政风险点,组成市县区3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通过实地督导、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异地交叉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有的放矢,直击要害。

  在“责任”上压实,督促耕好“责任田”。年初协助市委制发《石嘴山市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从8方面65项工作任务入手,明晰全市各级党组织承担的18项工作任务和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47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紧盯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定期检查、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参加民主生活会、节点明察暗访、专项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实现“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贯通落实。

  在“具体”上用劲,用好监督“放大镜”。围绕市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特别是按照星海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两减一治四增强一确保”的总体目标,紧盯水气土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加强对市辖三县区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及时跟进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监督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紧盯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0人,不断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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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四项措施”激发监督新动能

2021-09-24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总基调,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监督质效,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在“融合”上贯通,形成监督“联合体”。围绕“系统思维、区域布局、流程推进、闭环管理、整合联动、创新发展”思路,探索实行“市纪委监委+县区纪委监委+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运转模式,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联动机制,横向到边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纵向到底形成监督责任全链条,不断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截至目前,运用监督“联合体”开展作风建设检查2轮次,检查部门(单位)31个,检查乡镇、街道9个,现场发现并反馈、督促责任部门整改问题30个。

  在“精准”上发力,把好监督“方向盘”。制定《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方案》,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肃换届纪律等方面作风建设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监督检查重点,实施精准监督,制定督查清单,明确督查内容、查看项目、时限要求、完成情况等,做到对监督事项政策清、情况明,根据掌握的问题易发点和廉政风险点,组成市县区3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通过实地督导、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异地交叉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有的放矢,直击要害。

  在“责任”上压实,督促耕好“责任田”。年初协助市委制发《石嘴山市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从8方面65项工作任务入手,明晰全市各级党组织承担的18项工作任务和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47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紧盯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定期检查、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参加民主生活会、节点明察暗访、专项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实现“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贯通落实。

  在“具体”上用劲,用好监督“放大镜”。围绕市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特别是按照星海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两减一治四增强一确保”的总体目标,紧盯水气土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加强对市辖三县区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日常履职情况的监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及时跟进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监督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紧盯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干部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0人,不断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