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动态
吴忠:抓实“四项举措” 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2021年,吴忠市着力在巩固成效、谋划重点下功夫,围绕问题查改、线索核查、建章立制等重点环节,加强调研督导、分析研判、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聚焦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拧紧“责任阀”,思想认识再统一。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成效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夯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在持续巩固2021年专项治理成果成效的基础上,主动谋划2022年工作,围绕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医药耗材采购等领域,抓好调研摸底、问题查改、线索核查等工作,找症结、补短板,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找准“硬骨头”,问题整改再加力。针对问题整改过程中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进度工作方案,分析研判问题症结,认真研究把握自治区整改销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对症下药,抓实“整、核、销、减”四个步骤,做到整改一个,核实一个,销号一个,减少一个。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地有声。
做实“齐会诊”,线索核查再强化。进一步深化纪委监委、公安局、审计局与各行政监督部门问题和线索移送移交及会商研判等制度机制,及时召开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会,明确处置方式,提高处置质量、提升核查效率。强化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和各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办案,加强案件协查协办和执法力量联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持续查办一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典型案件,增强震慑效果。
扎紧“制度笼”,治理效果再提升。进一步推进实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和其他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活动共同监管模式,严格落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清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合理限制,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招投标领域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及时将专项治理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见长效。(吴忠市纪委监委 任天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