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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3-01 07: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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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研讨,精心谋划工作蓝图,结合实际,列出“四监督一建设”目标任务清单,突出具体化、常态化和精准化,为推动新年度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确政治监督台账。着眼政治监督这一首要专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18项内容列入政治监督清单,使政治监督内容具体化、措施常态化。

  做实日常监督台账。认真反思自治区党委巡视指出的日常监督不够精准问题,围绕如何把监督抓在日常、管在日常、严在日常,列出19项日常监督检查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建立台账、销号落实措施,探索嵌入式监督方式,将监督嵌入到具体工作业务中,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住关键时”,切实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确保日常监督工作全盘统筹、有序开展,无遗漏,无死角。

  厘清专项监督台账。把驻在部门专项工作和专项治理,阶段性整治和常态长效管理统一起来,列出3项专项监督检查清单,强化系统思维,突出标本兼治,形成全局性治理思路,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监督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细化执纪执法监督台账。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六大纪律等违纪违法问题,梳理成执纪执法监督清单。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健全与高院政治部、机关纪委、督查室、审监、审管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修订《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规定》《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学习规定》《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保密规定》等6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坚定理想信念,培养专业化素养,提升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努力打造忠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驻高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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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3-01

  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研讨,精心谋划工作蓝图,结合实际,列出“四监督一建设”目标任务清单,突出具体化、常态化和精准化,为推动新年度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确政治监督台账。着眼政治监督这一首要专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18项内容列入政治监督清单,使政治监督内容具体化、措施常态化。

  做实日常监督台账。认真反思自治区党委巡视指出的日常监督不够精准问题,围绕如何把监督抓在日常、管在日常、严在日常,列出19项日常监督检查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建立台账、销号落实措施,探索嵌入式监督方式,将监督嵌入到具体工作业务中,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住关键时”,切实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确保日常监督工作全盘统筹、有序开展,无遗漏,无死角。

  厘清专项监督台账。把驻在部门专项工作和专项治理,阶段性整治和常态长效管理统一起来,列出3项专项监督检查清单,强化系统思维,突出标本兼治,形成全局性治理思路,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监督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细化执纪执法监督台账。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六大纪律等违纪违法问题,梳理成执纪执法监督清单。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健全与高院政治部、机关纪委、督查室、审监、审管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修订《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规定》《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学习规定》《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保密规定》等6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坚定理想信念,培养专业化素养,提升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努力打造忠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驻高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