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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1+1”工作法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7-05 0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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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巡察反馈新路径,首次采用“1+1”工作法,通过“集中反馈+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十届第一轮巡察问题进行反馈,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外部推力和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以被巡察党组织为中心,各方责任主体综合施治的“大整改”格局。

  丰富问题反馈形式,提升巡察震慑效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巡察整改监督职能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巡察集中反馈会,对十届区委第一轮巡察3个街道党工委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综合反馈,并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安排部署,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认清问题,感受压力,明确责任,增强巡察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针对性。

  贯通融合监督力量,凝聚巡察整改合力。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监督职能、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关键环节,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委巡察办监督巡察整改的具体任务。并就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意见通报反馈会,进一步贯通融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巡察机构四方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将巡察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统筹督促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在此轮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区委巡察办以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为契机,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落实对账管理、销号管理,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强化共性问题综合分析,由“逐个推动”转为“整体推动”,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发放问题反馈意见书4份,推动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点上问题得到面上的综合治理,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大武口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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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1+1”工作法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2-07-05

  今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巡察反馈新路径,首次采用“1+1”工作法,通过“集中反馈+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十届第一轮巡察问题进行反馈,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外部推力和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以被巡察党组织为中心,各方责任主体综合施治的“大整改”格局。

  丰富问题反馈形式,提升巡察震慑效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巡察整改监督职能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巡察集中反馈会,对十届区委第一轮巡察3个街道党工委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综合反馈,并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安排部署,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认清问题,感受压力,明确责任,增强巡察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针对性。

  贯通融合监督力量,凝聚巡察整改合力。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监督职能、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关键环节,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委巡察办监督巡察整改的具体任务。并就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意见通报反馈会,进一步贯通融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巡察机构四方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将巡察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统筹督促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在此轮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区委巡察办以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为契机,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落实对账管理、销号管理,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强化共性问题综合分析,由“逐个推动”转为“整体推动”,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发放问题反馈意见书4份,推动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点上问题得到面上的综合治理,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大武口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