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动态
兴庆区:严把“四关”规范审查调查措施运用
为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银川市兴庆区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12+3”项措施使用情况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执纪执法权力约束。
严把“学习关”,增强业务能力。通过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工作例会及室务会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引导办案人员加深对措施使用的理解和认识,熟练掌握谈话、讯问等审查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运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措施。
严把“审批关”,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文书审批相关规定,明确措施使用条件、审批权限及流程,在使用措施时,按照承办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案件监督管理室编号备案并对审批权限及文书格式内容进行审核、办公室根据审核情况给予盖章的流程进行办理,要求文书填写完整规范、去向明确,严禁擅自扩大措施使用范围和办理与案件无关的事项,确保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严谨规范。
严把“使用关”,做好日常管理。统一建立措施使用台账,对文书集中统一编号,细化措施使用对象、种类、事由及去向等关键要素,对经审批同意的,第一时间将措施文书分类进行详细登记,并安排专人做好文书存根归档管理,确保文书使用情况清、底数明。各办案室建立各自措施使用台账,并实时同步更新,确保各项措施有据可查。2022年以来,共出具12类措施文书共计1074份。
严把“监督关”,强化全程管控。围绕是否严格按照审批层级报批、是否擅自扩大措施使用范围等方面,通过查阅纸质文书、核对台账等方式,不定期对承办室措施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杜绝违规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执行。2022年以来,共抽查措施使用情况3次,提醒整改问题9个,有效增强了办案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