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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多措并举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3-23 0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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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纪委监委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震慑的同时,深化对“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认识,本着出实招、见成效的原则,不断丰富内容、优化方法,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确保处分执行有力度。实行处分执行事项“一次性告知”,将《处分执行告知书》作为处分通知书的附件同步制发,送达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切实提高处分决定执行的准确性和实效性,2022年发出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40份。建立处分执行督办台账,在处分决定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督促受送达单位在规定的执行时限内完成执行事项,强化动态监管。在紧抓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采取分级自查、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上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处分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的现象。

  “自行量纪+暖心回访”,做好关怀教育促有为。在审理谈话中,引导被审查调查人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纪党规或法律法规,鼓励被审查调查人自我反思、自我教育,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让被审查调查人根据自身违纪违法事实、性质等情况,对照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规定,自我认定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理档次。对被审查调查人提出的意见及理由进行认真研究,合理采纳,充分维护其合法权利。探索建立“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回访教育模式,将受处分后思想消极的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情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处分宣布+警示教育”,释放以案促改震慑力。制定《吴忠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办法(试行)》,使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成为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一项抓手。处分决定宣布过程中,现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既释放了“惩”的震慑,又发挥了“治”的功能。同时,将处分决定同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充分运用反面“活教材”,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综合效果。

  “旁听庭审+三书对照”,促进法法衔接零障碍。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审查调查、审理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庭审结束后,及时组织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召开案件分析座谈会,共同分析庭审焦点,统一认识分歧,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切实提升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甄别、采信和运用能力。积极适应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三书对照”活动,对本年度全市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进行逐案对照,围绕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程序、事实、证据及质量等方面开展研讨,为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精品案件+巡回研讨”,助力审理水平上台阶。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办案人员通过多媒体演示、现场解说的方式还原案件办理过程,分享办案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发挥优质案件和精品案件的示范作用,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常做“精细活”,争办“精品案”。由市纪委监委主办,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轮流承办,定期举办审理“巡回研讨会”,通过征集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确定每期研讨主题,市县两级审理人员边学边思考、边学边交流,分享经验、促进交流。目前,已举办4期审理“巡回研讨会”,充分调动了全市审理人员互动交流的积极性,成为提升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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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多措并举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2023-03-23

  吴忠市纪委监委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震慑的同时,深化对“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认识,本着出实招、见成效的原则,不断丰富内容、优化方法,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确保处分执行有力度。实行处分执行事项“一次性告知”,将《处分执行告知书》作为处分通知书的附件同步制发,送达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切实提高处分决定执行的准确性和实效性,2022年发出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40份。建立处分执行督办台账,在处分决定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督促受送达单位在规定的执行时限内完成执行事项,强化动态监管。在紧抓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采取分级自查、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上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处分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的现象。

  “自行量纪+暖心回访”,做好关怀教育促有为。在审理谈话中,引导被审查调查人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纪党规或法律法规,鼓励被审查调查人自我反思、自我教育,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让被审查调查人根据自身违纪违法事实、性质等情况,对照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规定,自我认定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理档次。对被审查调查人提出的意见及理由进行认真研究,合理采纳,充分维护其合法权利。探索建立“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回访教育模式,将受处分后思想消极的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情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处分宣布+警示教育”,释放以案促改震慑力。制定《吴忠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办法(试行)》,使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成为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一项抓手。处分决定宣布过程中,现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既释放了“惩”的震慑,又发挥了“治”的功能。同时,将处分决定同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充分运用反面“活教材”,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综合效果。

  “旁听庭审+三书对照”,促进法法衔接零障碍。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审查调查、审理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庭审结束后,及时组织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召开案件分析座谈会,共同分析庭审焦点,统一认识分歧,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切实提升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甄别、采信和运用能力。积极适应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三书对照”活动,对本年度全市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进行逐案对照,围绕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程序、事实、证据及质量等方面开展研讨,为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精品案件+巡回研讨”,助力审理水平上台阶。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办案人员通过多媒体演示、现场解说的方式还原案件办理过程,分享办案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发挥优质案件和精品案件的示范作用,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常做“精细活”,争办“精品案”。由市纪委监委主办,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轮流承办,定期举办审理“巡回研讨会”,通过征集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确定每期研讨主题,市县两级审理人员边学边思考、边学边交流,分享经验、促进交流。目前,已举办4期审理“巡回研讨会”,充分调动了全市审理人员互动交流的积极性,成为提升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吴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