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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写好案件审理“三篇文章”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5-28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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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通过写好案件审理“三篇文章”,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锚定“三个强化”,做细案件审理“前篇”文章。开展“送纪下基层”活动。截至目前,已到各级党组织和单位开展宣讲活动20余场次。充分利用早晨、下午等时间组织审理干部集中学习各项党纪法规、指导案例等,每周开设一次审理业务小课堂,选择典型案件,共同探讨交流,做实审理干部“线下”学习。综合运用“思政大讲堂”“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课堂、“导师+育苗”机制、编印业务指导用书等方式,全面提高审理干部党性修养和业务本领。

  落实“三项机制”,做深案件审理“中篇”文章。案件审理室对委机关各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在形式审核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四个方面审核案卷,做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协助、引导其查漏补缺。目前,案件审理室撰写阅卷笔录18份,向各承办部门反馈问题30余个。在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乡镇办理案件进行指导把关的基础上,由案件审理室成立“乡案县审”审理组,扎实开展协审工作,保障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对内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案件沟通、日常评查、月度研判分析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对外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调查阶段邀请法检进行案情咨询,在审理阶段商请其提前介入,力争达成共识,为顺利移送和审判奠定基础。

  坚持“三个结合”,做实案件审理“后篇”文章。建立“评查—反馈—通报—整改”机制,采取“自评+集评+复核”三位一体评查模式,每月组织一次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县纪委监委精准确定回访对象,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分类处理,及时掌握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回访中,结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执纪审查工作的整体效果,实现“回访一人、纠正一人、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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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写好案件审理“三篇文章”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5-28

  平罗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通过写好案件审理“三篇文章”,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锚定“三个强化”,做细案件审理“前篇”文章。开展“送纪下基层”活动。截至目前,已到各级党组织和单位开展宣讲活动20余场次。充分利用早晨、下午等时间组织审理干部集中学习各项党纪法规、指导案例等,每周开设一次审理业务小课堂,选择典型案件,共同探讨交流,做实审理干部“线下”学习。综合运用“思政大讲堂”“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课堂、“导师+育苗”机制、编印业务指导用书等方式,全面提高审理干部党性修养和业务本领。

  落实“三项机制”,做深案件审理“中篇”文章。案件审理室对委机关各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在形式审核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四个方面审核案卷,做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协助、引导其查漏补缺。目前,案件审理室撰写阅卷笔录18份,向各承办部门反馈问题30余个。在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乡镇办理案件进行指导把关的基础上,由案件审理室成立“乡案县审”审理组,扎实开展协审工作,保障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对内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案件沟通、日常评查、月度研判分析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对外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调查阶段邀请法检进行案情咨询,在审理阶段商请其提前介入,力争达成共识,为顺利移送和审判奠定基础。

  坚持“三个结合”,做实案件审理“后篇”文章。建立“评查—反馈—通报—整改”机制,采取“自评+集评+复核”三位一体评查模式,每月组织一次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县纪委监委精准确定回访对象,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分类处理,及时掌握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回访中,结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执纪审查工作的整体效果,实现“回访一人、纠正一人、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平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