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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4 0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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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围绕审计厅经济监督的核心职能,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履行。注重审计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互融共促,分管领导坚持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审计进点前提出“四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审计期间现场参加组织生活和指导工作开展,审计撤回后听取专题汇报,全过程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审计。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审计现场督导,对被审单位回访,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和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全程掌握“一岗双责”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驻在部门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听取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摸排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查找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下半年工作措施。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提升落实“一岗双责”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协同贯通融合有效衔接、问题线索会商和移交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一岗双责”履行质效提升。

  监督提醒“一岗双责”落实。通过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提醒党组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纪学习教育抓细抓实。约谈提醒各党支部书记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列席重要会议、驻点监督、专项检查和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等手段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与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定期会商沟通交流,就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一岗双责”走深走实。(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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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2024-07-24

  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围绕审计厅经济监督的核心职能,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

  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履行。注重审计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互融共促,分管领导坚持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审计进点前提出“四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审计期间现场参加组织生活和指导工作开展,审计撤回后听取专题汇报,全过程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审计。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审计现场督导,对被审单位回访,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和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全程掌握“一岗双责”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驻在部门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听取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摸排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查找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下半年工作措施。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提升落实“一岗双责”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协同贯通融合有效衔接、问题线索会商和移交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一岗双责”履行质效提升。

  监督提醒“一岗双责”落实。通过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提醒党组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纪学习教育抓细抓实。约谈提醒各党支部书记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列席重要会议、驻点监督、专项检查和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等手段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与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定期会商沟通交流,就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一岗双责”走深走实。(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