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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乡案交叉审理 助推案件高质量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29 0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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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报告没有审查人员签字,违纪事实材料不规范……”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纪工委与青山街道纪工委对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交流,并提出意见反馈。当意见反馈中的内容被整改完成后,案卷交由案件监督审理室进行二次审核。

  为切实解决镇(街道)纪(工)委审理力量薄弱问题,大武口区纪委监委聚焦“前、中、后”三个阶段,探索基层案件交叉审理新模式。前期,出台《关于乡案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对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开展交叉审理培训会,明确交叉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具体做法。中期,按照“审查分离”原则,在11个镇(街道)纪(工)委中组建3个审理小组,小组内交叉领取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并提出审理意见。审理意见整改完成后,再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审理室审核。后期,案件监督审理室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对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培训讲解,面对面答疑解惑,进一步起到审理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通过案件交叉审理工作,不仅发现了一些常犯的共性错误,还了解了办得较好的案件是什么样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反思自己是否也有类似的问题,案件办理中到底该如何规范程序。”星海镇纪委工作人员参加了一段时间审理小组后表示,交叉审理对自己帮助很大。截至目前,大武口区纪委监委通过“交叉审理+审核指导”模式,共审理镇(街道)纪(工)委案件10件,发现并反馈问题25个,形成协审意见10份。

  “案件监督审理室作为案件质量的最后关口,开展交叉审理和审核指导,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还进一步扩充了审理人才库。”大武口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展以案代训、以审促学活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小组成员业务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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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乡案交叉审理 助推案件高质量

2024-11-29

  “审查报告没有审查人员签字,违纪事实材料不规范……”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纪工委与青山街道纪工委对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交流,并提出意见反馈。当意见反馈中的内容被整改完成后,案卷交由案件监督审理室进行二次审核。

  为切实解决镇(街道)纪(工)委审理力量薄弱问题,大武口区纪委监委聚焦“前、中、后”三个阶段,探索基层案件交叉审理新模式。前期,出台《关于乡案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对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开展交叉审理培训会,明确交叉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具体做法。中期,按照“审查分离”原则,在11个镇(街道)纪(工)委中组建3个审理小组,小组内交叉领取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并提出审理意见。审理意见整改完成后,再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审理室审核。后期,案件监督审理室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对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培训讲解,面对面答疑解惑,进一步起到审理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通过案件交叉审理工作,不仅发现了一些常犯的共性错误,还了解了办得较好的案件是什么样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反思自己是否也有类似的问题,案件办理中到底该如何规范程序。”星海镇纪委工作人员参加了一段时间审理小组后表示,交叉审理对自己帮助很大。截至目前,大武口区纪委监委通过“交叉审理+审核指导”模式,共审理镇(街道)纪(工)委案件10件,发现并反馈问题25个,形成协审意见10份。

  “案件监督审理室作为案件质量的最后关口,开展交叉审理和审核指导,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还进一步扩充了审理人才库。”大武口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展以案代训、以审促学活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小组成员业务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