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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4-10 0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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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闻令而动,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协助农业农村厅、农科院系统纪检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助推行动落地见效。成立“三化”建设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将“三化”建设年工作分解为五大任务和14项分任务,确保“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事、精准到人。按照2023年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人员范围,将农业农村厅、农科院系统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20余名纪检干部一并纳入此次行动,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深化理论学习,持续凝聚精神共识,助推理论入脑入心。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持续提升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坚持落实纪法小课堂学习制度,在驻在单位纪检干部群内累计推送“每日一问”纪法知识60余条,开展组内业务交流研讨2次。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围绕重点工作,贯通一体实施,助推提升工作效能。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将“三化”建设年与政治监督质效巩固提升行动有机衔接,确保深化改革落地见效。紧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落实工作部署,将“三化”建设年与学习教育有机融合,确保学有质量。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再抓两年要求,将“三化”建设年行动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统筹抓好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有实效。(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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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

2025-04-10

  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闻令而动,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协助农业农村厅、农科院系统纪检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助推行动落地见效。成立“三化”建设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将“三化”建设年工作分解为五大任务和14项分任务,确保“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事、精准到人。按照2023年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人员范围,将农业农村厅、农科院系统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20余名纪检干部一并纳入此次行动,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深化理论学习,持续凝聚精神共识,助推理论入脑入心。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持续提升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坚持落实纪法小课堂学习制度,在驻在单位纪检干部群内累计推送“每日一问”纪法知识60余条,开展组内业务交流研讨2次。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围绕重点工作,贯通一体实施,助推提升工作效能。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将“三化”建设年与政治监督质效巩固提升行动有机衔接,确保深化改革落地见效。紧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落实工作部署,将“三化”建设年与学习教育有机融合,确保学有质量。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再抓两年要求,将“三化”建设年行动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统筹抓好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有实效。(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