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动态
海原:扎实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原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实”字当头,聚焦重点环节,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建立了海原县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作机制,成立了海原县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等8个单位及11家社会组织纳入本次治理范围,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协作机制会议,学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县民政局、公安局等22个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听取民政部门关于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
强化检查排查,推动规范运行。积极推动主管单位从严管理、促进规范发展。督促县委网信办对全县网站、微信公众号、快手等网络账号进行分类备案管理,采取“人工+技术”方式,紧盯属地个人网站、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账号等网络平台,按照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围绕重点任务,深入排查歪曲事实、捏造谣言、丑化、污名化公益慈善事业的“自媒体”、网络“黑嘴”、网络水军、营销号等内容。督促共青团海原县委员会结合2024年度年检工作对主管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针对发现部分社会组织在开展重大活动前报备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各社会组织及时报备、限时整改。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红十字会慈善捐赠物资排查检查力度,确保捐赠物资质量合格,有效保障受赠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全面起底近年来公益慈善领域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强化监督指导,推动见行见效。聚焦突出问题,督促11家社会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逐一过筛、深入自查整改。督促县民政局将纳入本次整治范围的11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治理排查,加大对11家社会组织慈善法律法规指导力度,推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政策。针对普遍存在的财务不规范问题,如附件材料不全等问题,当面指导并要求限时整改。同时,指导各社会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如海原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制定了信息披露、理事会、监事会等工作制度,并将最新制度上墙、公示,多措并举塑造“廉洁公益”“阳光慈善”行业价值观,推动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见行见效。(海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