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安全生产 责重山岳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31 08: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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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树牢底线思维,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无法预计的后果和不可挽回的损失。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山西孝义透水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据悉,该事故造成井下22人被困,经各方全力救援,最终20人获救升井,2人遇难。有媒体报道,该“黑煤窑”曾两次被村民举报,但“矿主”并未受到处理,且煤窑也未被实际取缔,现任矿主杜某已经开工数月,累计销售煤炭近2000吨、获利100多万元。这暴露出当地在打击非法盗采和非法生产方面存在责任悬空、监管不严、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需要同步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安全正是题中之义。近段时间,煤炭需求旺盛、价格上涨,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出现“回潮”。根据应急管理部的通报,2020年以来发生的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中,一些企业存在屡次违法违规问题,在监管部门多次执法、督办的情况下仍然敷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安全事故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在安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将安全生产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一些安全事故,往往带有突发性、意外性、复杂性的特点,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潜藏于不负责任的细节。可以说,思想麻痹、责任空转是安全生产最可怕的隐患,如果置之不理,就容易酿成大祸。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防患于未然。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生产一线,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后,既有企业生产中潜在的问题,也存在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抓实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加强安全监管,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抓好能源保供安全,对高风险矿井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加强极寒天气和雨雪冰冻等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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