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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创新“7+7”载体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走深走实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16 08: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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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中,吴忠市创新“7+7”活动载体,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秉持“赶考”之心、坚定走好“赶考”之路,推动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组织参加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市级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收听收看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蔡志强同志作的专题辅导讲座,认真学习陈润儿书记讲话精神,聆听艾俊涛书记关于2020年全区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增强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恪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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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观看《国企“蛀虫”沉浮录》和市纪委监委摄制的《甘于被“围猎”的政法干警》警示教育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清风传家》《严以治家》及《宁夏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典型案例警示录》,市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书面研讨交流,把自治区党委、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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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新任职市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净化思想、防微杜渐。对2020年4月以来市委提拔、调任、重用以及职级晋升的6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教育引导新任职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汲取深刻教训,清白用权、廉洁履职。

  组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接受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结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成员单位百余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到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读本》《不作为 慢作为 乱作为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案例选编》,明确政策要求,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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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政法系统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集体接受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针对性地组织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的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吴忠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集体接受教育;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市政法系统干部作廉政教育专题辅导讲座,派驻机构有关同志分别到市法院、检察院作专题报告,促使政法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组织县(市、区)处级领导集体接受警示教育,汲取教训、荡涤思想。分批次组织5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全体领导到吴忠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学习了解反腐历程、党纪国法、反面典型以及时代楷模先进事迹等内容,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审慎用好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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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武装头脑、笃学敦行。市级领导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提升理论学习成效。

  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层面,在参加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丰富载体形式,以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学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警廉”、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醒廉”、组织党纪党规知识测试“考廉”、观看警示教育片“思廉”、组织廉政风险排查“践廉”、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促廉”等7项“自选动作”,教育警醒“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本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广场、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3000余人次。同时,将村(社区)干部纳入警示教育范围,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向基层一线延伸。(吴忠市纪委监委 吴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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