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宁夏通报5起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12-31 1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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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按照党中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动力,立足职责把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付了事、阳奉阴违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十项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现将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夏区兴泾镇卫生院院长沙智勇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沙智勇安排财务人员套取公共卫生经费15.78万元,除支付卫生院司机、护士工资及卫生院其他支出外,给本院职工发放交通补助或个人请客消费2.1万元;2015年至2016年,坐收坐支疫苗款4.9万元,用于给本院职工发放福利、组织公款旅游和违规聚餐等。沙智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沙智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庞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14年至2015年,庞锋以该村3名村民的名义,用289亩村集体土地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6.89万元,用于该村公益事业支出。庞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青铜峡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马有荣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马有荣在担任原青铜峡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单位在外签单记账用餐费用有24笔1.73万元餐费无清单、无公函。2017年5月至8月,马有荣安排并授意报账员马建荣通过虚开制作费、广告费、租车费发票的方式套取2万元支付餐费。2018年春节,马有荣安排马建荣给本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发放10斤牛(羊)肉,用虚开制作费、广告费、租车费发票的方式套取0.6万元支付。马有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马有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马建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4.隆德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平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朱平利在担任隆德县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影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发包工程谋取利益;在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8次共计32.82万元。朱平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朱平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5.海原县西安镇白吉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万锋在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中优亲厚友问题。2010年,李万锋在担任西安镇白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妻子办理农村低保,至2018年7月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1.2万元。2014年4月,李万锋违规为妻子申请办理城镇低保,至2019年7月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3万元。李万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有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有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谋取私利。这些突出问题违背党的初心使命,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在主题教育期间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与各种背离初心使命的积弊陋习作斗争,有效破解专项整治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政治任务高质量完成。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站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统筹起来,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复出现的问题背后查找制度机制弊端,对各项政策制度该完善的完善、该调整的调整、该废止的废止,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乘势而上,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全会精神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聚焦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要持续加大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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