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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03 0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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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1.石嘴山市非公经济中心弄虚作假编造党建工作资料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姚东在任石嘴山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期间,该中心为应对党建工作考核,编造了18份与正式存档文件同号的涉及党建工作的文件,但并未实际开展工作。同时,该中心党组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党课讲稿多次造假,多名党员抄袭学习心得应付检查。姚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党委文风不实问题。2019年,柳泉乡党委在向红寺堡区扫黑办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时,工作人员简单套用上级文件,上报了题为《红寺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造成不良影响。柳泉乡党委副书记马金贵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管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工作方案认真审核把关。马金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扶贫办主任高峻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高峻在负责组织实施开城镇柯庄村产业扶持到户圈棚项目验收工作过程中,没有核实该村12户农户在2014年已经享受原州区肉牛养殖示范村圈棚项目补贴的情况,实地查看走过场,不认真、不负责,使不符合验收条件的12户农户的圈棚通过验收,导致2017年开城镇政府重复兑付12户圈棚补助资金共计7.2万元。高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副镇长王静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镇罗镇观音村一村民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观音村组织入户核查时,该村民隐瞒其丈夫是退休教师且还在世的事实,谎称其丈夫已去世,被登记为丧偶,于2017年9月至12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补助,领取低保金888元,并以低保户的身份申请危房改造项目,领取3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镇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民生服务中心主任李洪保、副主任王静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观音村党支部书记刘春华、村委会民生干事周淑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有的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作风不深不细;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做样子、走过场,把关不严,不担当、不负责;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有的文风学风不实、照抄照搬、应景交差,弄虚作假,消极应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阻碍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表明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立场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努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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