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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对宁夏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6-04-30 06: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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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18日至4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卫市开展巡视,并于6月15日向中卫市委反应了巡视整改意见。近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共向中卫市委反馈3个方面16个问题。针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严下松”情况比较突出等问题,市委常委会先后1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 “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方式、问责情形和追究形式,初步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效机制。针对项目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部门对没有认真履行评标职责、在评标工作中把关不严的5名评标专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了15名评标专家资格;对弄虚作假、涉嫌陪标串标的企业,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对外公示,实施重点监管。针对土地管理不严的问题,组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对6家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清理,无偿收回并依法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针对干部作风不实、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作为、重承诺轻践行等问题,重视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重点对3起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对工业园区污染涉及的4个单位的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进行通报,对20名处级干部予以免职,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比较具体的10条措施,组织初审复审干部档案4489本,消化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17人,取得了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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