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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四措施”同向发力 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6-16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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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源县委在抓好常规巡察的同时,更加重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采取“四项措施”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切实抗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形成“两个责任”一体落实的良性互动局面。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已累计完成巡察工作9轮,巡察县管党组织(单位)36个,延伸巡察下属党组织(单位)56个,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48个,占全覆盖任务的70%,巡察反馈问题525条,整改483条,整改完成率92%。   

  严肃反馈,分类移交。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移交相关派驻机构督促整改、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整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种方式分类处置并实行清单制度和销号管理。对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认领问题和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两报告三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在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制定《问题清单》,分类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同时移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查督办、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专项整治,巩固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加以解决的意见建议,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举一反三、彻底整改,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先后启动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机关党建提升月专项治理活动和由纪委监委牵头实施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3个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召开了政府系统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整改会议,对政府部门反馈问题进行全盘认领,对整改措施再细化,对整改责任再压实,助推在全县形成了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凝聚合力,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机制,每轮巡前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听取上轮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对账、交账,对整改不力的点人、点事、点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不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步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的汇报,压实日常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按照县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清单》,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认真审定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报告、“三个清单”等资料台账,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有效解决了巡察后续整改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进一步压实靠牢了日常整改监督责任,巩固扩大巡察成果转化。县委巡察办利用每轮的间隙时间开展专项“回头看”4次,对27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项“回头看”,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通过下发巡察建议书等形式,追着改、促着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压力常在。按照巡视巡察工作优化整改情况公开机制的要求,及时制定《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做好公开、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放大巡察震慑作用。 

  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为进一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明确巡察整改督查督办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工作内容、追责情形及追责方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泾源县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泾源县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泾源县巡视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办法》等制度。同时,县委领导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讲政治站位、讲工作形势、讲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了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泾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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