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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党委巡视组进驻科技厅等8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视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9-12 21: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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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4个巡视组于911日开始,分别进驻自治区科技厅、司法厅(延伸监狱管理局)、水利厅、文化厅、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党委),开展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本轮巡视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紧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两个责任”、遵守廉洁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情况,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组长分别在各单位巡视工作动员会上作了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巡视监督的内容、方法和工作重点。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要求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巡视开展工作,高标准完成巡视任务。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分别表示,将把巡视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接受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改进提高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抓好整改,提高本单位党的建设水平,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成员和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各巡视组在驻地和被巡视单位公共场所分别张贴了巡视公告,设置了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联系电话、信箱以及受理信访的范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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