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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巡视公告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05 18: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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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4个巡视组,采取“一拖二”方式分别进驻西夏区、大武口区、利通区、原州区、中宁县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师范学院党委,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视组

  组  长:宋志霖

  副组长:梁   红

  巡视对象:宁夏师范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18409511831

  电子信箱:nxxs1a@163.com

  副组长:陈建民

  巡视对象:原州区

  联系电话:18409511832

  电子信箱:nxxs2a@163.com

  第二巡视组

  组  长:雍万祥

  副组长:王彩琴

  巡视对象:利通区

  联系电话:18409511833

  电子信箱:nxxs3a@163.com

  副组长:路东海

  巡视对象:中宁县

  联系电话:18409511834

  电子信箱:nxxs4a@163.com

  第三巡视组

  组  长:李  伟

  副组长:杨   珺

  巡视对象: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联系电话:18409511851

  电子信箱:nxxs5a@163.com

  副组长:陈顺萍

  巡视对象:西夏区

  联系电话:18409511852

  电子信箱:nxxs6a@163.com

  第四巡视组

  组  长:纳  冰

  副组长:赵   捷

  巡视对象:自治区水利厅党委

  联系电话:18409511853

  电子信箱:nxxs7a@163.com

  副组长:张道军

  巡视对象:大武口区

  联系电话:18409511854

  电子信箱:nxxs8a@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涉及巡视对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在12月6日至12月30日期间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银川市0039号邮政信箱(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组收),邮编统一为:750001。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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