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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抓好“四个关键”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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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固原市委巡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流程,狠抓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制度,夯实巡察基础,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把好“三个关口”,做细巡前准备。把好信息联动关,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审计、信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函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有关信访举报等情况,提前梳理排查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举报电方式,了解被巡察单位的信息资料,为开展高质量巡察打下坚实基础。把好学习培训关,结合市委每轮巡察具体内容,制定业务培训方案,编印《固原市委巡察工作常用政策法规汇编》《巡察工作手册》下发巡察组人员,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参考和依据。采取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办法,邀请巡察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巡察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围绕巡察工作流程、政治监督内容、具体方式方法等组织学习讨论,有效提升巡察人员的工作能力。把好组织建设关,根据巡察对象的特点和巡察内容,有针对性地从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巡察队伍中,特别是对一些在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实行连续抽调。出台《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办法》,今年市委第九轮巡察抽调市直部门科级后备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巡察组力量配备。加强巡察组内部管理,制定了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岗位职责,成立临时党支部,严格请销假制度,签订巡察人员保密工作和纪律作风承诺书,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

  狠抓“三个环节”,做足巡察了解。狠抓准备环节。每个巡察组根据被巡察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巡察任务、巡察对象、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等。市委巡察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各巡察组分别与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相关人员见面,收集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审计等情况报告,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问题及巡察建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狠抓查访环节。巡察组进驻后,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多角度精准发现问题。做好“查”功,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制定谈话提纲和调查问卷,调取被巡察部门“三定”方案、领导干部名册、年度工作汇报、总结和要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等材料,查文书资料、会计资料、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谈”功,坚持“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财务人员、离退休干部必谈,人数较少部门全部人员都要谈,带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深入了解问题真相;同时,对一些人数多、下属单位多、情况复杂的部门,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各方面的情况。做好“访”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调查,深入实地进行走访,到项目现实施地了解实情,深入查找蛛丝马迹。狠抓梳理汇总环节。针对巡察时间紧、谈话查阅资料任务重等实际情况,各巡察组实行“日结日清”制度,每天开始巡察前或巡察结束后召开碰头会,听取组内每个人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汇报,逐条进行梳理研判,做到有问题台账、有研判记录、有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要问题或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处理,做到问题找得准、定性准。

  注重“三个坚持”,做实巡察反馈。坚持“双反馈”。巡察组分别起草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通报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的具体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压实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真认账、真负责、真整改。坚持纪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反馈会。市委巡察办起草巡察反馈会工作方案,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加强整改。坚持公开反馈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向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领导的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表态讲话,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反馈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照抓好整改。

  把握“三个重点”,做好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能整改、事事有着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委每轮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双报告”制度,在报告党组班子巡察整改情况的同时,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积极协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先后7次对市委前六轮巡察的43个市直部门(单位)、4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委巡察办对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归纳梳理为3个方面16类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自查整改,今年1月,由市纪委监委3个监督检查室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直各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5个部门下发了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督促问题整改。实行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对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出的重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下发整改督办函进行重点督办;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察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涉及市直有关部门的,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4个市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每轮巡察结束后,将巡察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通报,督促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巡察整改公开,对市委每轮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今年以来,督促市委前六轮巡察的47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党组织建立完善各类制度468项。2017年以来,四届市委已组织开展八轮巡察,巡察市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47个、乡镇党委10个,发现问题648个,已整改643个,整改率99.23%;移交问题线索103个,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固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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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抓好“四个关键”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2020-05-14

  近年来,固原市委巡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流程,狠抓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制度,夯实巡察基础,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把好“三个关口”,做细巡前准备。把好信息联动关,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审计、信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函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有关信访举报等情况,提前梳理排查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举报电方式,了解被巡察单位的信息资料,为开展高质量巡察打下坚实基础。把好学习培训关,结合市委每轮巡察具体内容,制定业务培训方案,编印《固原市委巡察工作常用政策法规汇编》《巡察工作手册》下发巡察组人员,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参考和依据。采取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办法,邀请巡察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巡察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围绕巡察工作流程、政治监督内容、具体方式方法等组织学习讨论,有效提升巡察人员的工作能力。把好组织建设关,根据巡察对象的特点和巡察内容,有针对性地从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巡察队伍中,特别是对一些在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实行连续抽调。出台《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办法》,今年市委第九轮巡察抽调市直部门科级后备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巡察组力量配备。加强巡察组内部管理,制定了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岗位职责,成立临时党支部,严格请销假制度,签订巡察人员保密工作和纪律作风承诺书,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

  狠抓“三个环节”,做足巡察了解。狠抓准备环节。每个巡察组根据被巡察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巡察任务、巡察对象、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等。市委巡察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各巡察组分别与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相关人员见面,收集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审计等情况报告,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问题及巡察建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狠抓查访环节。巡察组进驻后,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多角度精准发现问题。做好“查”功,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制定谈话提纲和调查问卷,调取被巡察部门“三定”方案、领导干部名册、年度工作汇报、总结和要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等材料,查文书资料、会计资料、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谈”功,坚持“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财务人员、离退休干部必谈,人数较少部门全部人员都要谈,带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深入了解问题真相;同时,对一些人数多、下属单位多、情况复杂的部门,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各方面的情况。做好“访”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调查,深入实地进行走访,到项目现实施地了解实情,深入查找蛛丝马迹。狠抓梳理汇总环节。针对巡察时间紧、谈话查阅资料任务重等实际情况,各巡察组实行“日结日清”制度,每天开始巡察前或巡察结束后召开碰头会,听取组内每个人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汇报,逐条进行梳理研判,做到有问题台账、有研判记录、有处理意见;对发现的重要问题或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处理,做到问题找得准、定性准。

  注重“三个坚持”,做实巡察反馈。坚持“双反馈”。巡察组分别起草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通报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的具体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压实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真认账、真负责、真整改。坚持纪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反馈会。市委巡察办起草巡察反馈会工作方案,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加强整改。坚持公开反馈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向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领导的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表态讲话,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反馈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照抓好整改。

  把握“三个重点”,做好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能整改、事事有着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委每轮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双报告”制度,在报告党组班子巡察整改情况的同时,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积极协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先后7次对市委前六轮巡察的43个市直部门(单位)、4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委巡察办对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归纳梳理为3个方面16类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自查整改,今年1月,由市纪委监委3个监督检查室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直各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5个部门下发了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督促问题整改。实行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对市委书记专题会点出的重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下发整改督办函进行重点督办;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察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涉及市直有关部门的,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4个市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每轮巡察结束后,将巡察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通报,督促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巡察整改公开,对市委每轮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今年以来,督促市委前六轮巡察的47个市直部门(单位)、企业党组织建立完善各类制度468项。2017年以来,四届市委已组织开展八轮巡察,巡察市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47个、乡镇党委10个,发现问题648个,已整改643个,整改率99.23%;移交问题线索103个,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固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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