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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用好巡察利剑 解决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28 1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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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原县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村(居)巡察,突出监督重点,乡村两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100%。2016年以来发现问题223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32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

  聚焦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整顿,推动强化基层党建。始终把“探照灯”聚焦在乡村两级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上,2016年以来,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29件,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28件,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22件。为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县委把巡察监督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整顿相结合,督促乡镇党委以实施农村党建“三大三强”和“两个带头人”工程为抓手,对照不同表现形式,持续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35个,培养选拔村级后备干部435人,培育致富带头人827人,125个贫困村集体年收益均达到26万元以上。

  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刚性约束6个责任主体30个方面的具体责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体系,明确整改标准、压实责任归属、推动问题共治。同时,把巡察监督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深化“两个年”(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加大基层减负力度,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党组织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在巡察村级党组织中累计发现问题2030个,整改2009个,整改率达98.9%;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81个、涉及民生领域问题295个。

  聚焦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制度优势转化。针对巡察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村级权力运行、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责成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激发基层治理活力。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海原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扶贫资金专户、专人管理规定,建立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联合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涉农扶贫资金高效使用。针对村级权力运行和财务收支不规范问题,县纪委监委在村级全面推行“村廉通”“廉情诊所”监督机制,确保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财务收支更加透明。

  聚焦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巡察监督作为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指挥棒”,打通加强党内监督和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针对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问题,2016年以来,督促乡镇党委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十个一”活动,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惠民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产业帮扶,大力发展高端肉牛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整合各类扶贫资金34.36亿元,精准实施产业、就业、教育等扶贫项目8215个,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海原县纪委监委 杨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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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用好巡察利剑 解决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2021-04-28

  海原县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村(居)巡察,突出监督重点,乡村两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100%。2016年以来发现问题223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32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

  聚焦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整顿,推动强化基层党建。始终把“探照灯”聚焦在乡村两级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上,2016年以来,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29件,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28件,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22件。为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县委把巡察监督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整顿相结合,督促乡镇党委以实施农村党建“三大三强”和“两个带头人”工程为抓手,对照不同表现形式,持续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35个,培养选拔村级后备干部435人,培育致富带头人827人,125个贫困村集体年收益均达到26万元以上。

  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刚性约束6个责任主体30个方面的具体责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体系,明确整改标准、压实责任归属、推动问题共治。同时,把巡察监督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深化“两个年”(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加大基层减负力度,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党组织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在巡察村级党组织中累计发现问题2030个,整改2009个,整改率达98.9%;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81个、涉及民生领域问题295个。

  聚焦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制度优势转化。针对巡察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村级权力运行、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责成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激发基层治理活力。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海原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扶贫资金专户、专人管理规定,建立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联合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涉农扶贫资金高效使用。针对村级权力运行和财务收支不规范问题,县纪委监委在村级全面推行“村廉通”“廉情诊所”监督机制,确保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财务收支更加透明。

  聚焦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巡察监督作为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指挥棒”,打通加强党内监督和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针对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问题,2016年以来,督促乡镇党委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解难题“十个一”活动,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惠民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产业帮扶,大力发展高端肉牛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整合各类扶贫资金34.36亿元,精准实施产业、就业、教育等扶贫项目8215个,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海原县纪委监委 杨建和)

【编辑】:丁冬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