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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巡审联动”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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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展巡察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吴忠市红寺堡区有效融合巡察政治监督和审计专业监督优势,探索建立完善“巡审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力量整合、成果互用,放大监督效应,释放监督“1+1>2”的叠加效应。

  实现信息共享。巡察前,函请审计局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把审计局巡前情况通报作为关注重点。巡察组根据情况通报,开展前期调查,收集被巡察单位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舆情信息、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提前梳理财务类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察”,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整合监督力量。巡察中,把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作为扎实有效开展巡察工作的关键因素,每轮巡察配备1至2名审计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充分发挥审计人员专业优势。对审计部门反馈问题深入分析,找准巡察切入点,对巡察发现的财务方面问题,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进一步印证,并从审计专业角度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巡察与审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2018年以来,红寺堡区委巡察办共抽调审计干部参与巡察工作21人次,发现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70余个。

  强化成果运用。巡察后,通过相互通报监督成果、加强情况沟通和强化整改监督,提升巡审成果互用。巡察组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利用巡察的政治性、权威性,有力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计局将巡察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关注跟踪整改。同时,在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中,协调审计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督促检查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联动督促整改到位。对巡审发现的共性问题,作为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巡审成果运用最大化。(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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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巡审联动”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2022-11-08

  为拓展巡察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吴忠市红寺堡区有效融合巡察政治监督和审计专业监督优势,探索建立完善“巡审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力量整合、成果互用,放大监督效应,释放监督“1+1>2”的叠加效应。

  实现信息共享。巡察前,函请审计局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把审计局巡前情况通报作为关注重点。巡察组根据情况通报,开展前期调查,收集被巡察单位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舆情信息、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提前梳理财务类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察”,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整合监督力量。巡察中,把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作为扎实有效开展巡察工作的关键因素,每轮巡察配备1至2名审计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充分发挥审计人员专业优势。对审计部门反馈问题深入分析,找准巡察切入点,对巡察发现的财务方面问题,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进一步印证,并从审计专业角度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巡察与审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2018年以来,红寺堡区委巡察办共抽调审计干部参与巡察工作21人次,发现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70余个。

  强化成果运用。巡察后,通过相互通报监督成果、加强情况沟通和强化整改监督,提升巡审成果互用。巡察组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利用巡察的政治性、权威性,有力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计局将巡察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关注跟踪整改。同时,在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中,协调审计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督促检查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联动督促整改到位。对巡审发现的共性问题,作为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巡审成果运用最大化。(红寺堡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