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贺兰: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贺兰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工作重点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要求有机结合,以“三坚持,三确保”为抓手,在深化以巡促治中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高位推动,确保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并创新实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提请县委常委会机制,前后13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和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实施,召开了17次专题会议,形成县委高位统筹、书记定向抓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监督见行见效。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出发点,坚持从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三个重点入手,紧盯作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县委关注的重点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多维度”把脉会诊,吸纳多方面信息资源,高质量开展了六轮巡察工作,完成了对28个单位(乡镇)党组织及78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共发现问题1482个,推动解决了危房拆除不彻底、环境治理不到位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4件。移交问题线索8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持续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多措并举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效贯通,建立了《贺兰县委巡察整改约谈制度》《贺兰县委巡察整改调研督办制度》《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县委主要领导通过“谈话+调研”两项措施开展调研督改工作,督促调研立岗镇幸福村房屋质量问题整改,县纪委书记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26人,调研督办16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同时,在整改期满后,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组,深入被巡察单位现场指导、集中督导,共开展实地调研督导4次、制发督办函4份,前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均超过90%,进一步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贺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