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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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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5日至9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一)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通过交流发言、专题发言、专题辅导、相互点评等创新方式强化学习,着力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3.持续推进党员“大学习”活动,局党组书记给全局干部职工作专题辅导讲座,班子其他成员给分管处室、中心讲党课,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

  4.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应知应会测试,督促党员干部强学强记,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指示要求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医保工作批示要求再学习、再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调整了全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2.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围绕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3.围绕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结合自治区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发5号文件。

  4.指导盐池县、隆德县完成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政策研究和数据监测,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的专报。

  5.落实陈润儿书记批示精神,推动9家三级医院的部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落地实施,提高三级医院病床周转率,缓解医院住院压力大问题。

  6.制定我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进一步拓展医保支付范围,优化经办服务,为门诊大病患者就诊购药提供便利,解决到医院排队开药难等问题。

  二、落实医疗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 

  (三)积极应对医疗保障领域风险的措施不力,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

  1.起草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文稿已经报送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2.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管。2020年底,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实现举报奖励“零”突破。

  3.推进石嘴山市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提前安排2021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用体系,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

  4.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加强基金使用绩效评价,第三方对国家医保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

  5.以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分析、国家飞检和区内专项检查、交叉检查、以查代训、考察学习等形式,对全区医保监管队伍进行培训,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能力不强的问题。

  6.成立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公平、公正、公开。

  7.针对部分市县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现象,开展专题调研,出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自治区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发挥基金统筹共济功能和调剂金考评作用。

  (四)履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中政策制定、监管实施、招采平台建设等职能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对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按照机构网采率和资金网采率进行重新核定计算,进一步提升网采效率。

  2.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将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体系。配合卫健委做好有关招采政策培训工作,共同推进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使用。

  3.配合公共资源管理局推进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升级建设,共享了陕西、甘肃普通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采购数据,实现了平台与67家公立医疗机构管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4.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分别执行了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结果。参加广东省组织的省际联盟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医用耗材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配套耗材集中采购。与内蒙古牵头组织了12省区联盟人工关节和冠脉(PTCA)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

  (五)配合推动健康宁夏、“互联网+医疗”示范区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实施“不见面”医保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及院间互联网复诊、互联网(远程)会诊等6项远程新技术和“互联网+”门诊大病医疗服务相关医保政策落实。

  2.压实信息化建设责任,强化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形成一把手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建办全力推动实施的工作机制。公开招聘信息化服务公司提供专业化队伍支撑。

  3.聘请国家局专家来宁指导,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2021年1月可研报告获批。目前已按程序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相关工作。

  (六)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了全区三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了《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意见》,强化三项目录管理。

  2.制定了《宁夏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确保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流程的统一和规范。同时,开展经办机构内控专项检查工作,严把基金“出口关”。

  3.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差异化”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政策。从2020年10月起,取消区内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限制,助推分级诊疗,引导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按照行业规范做好分级诊疗工作。

  (七)推进改革不够彻底,聚合效应尚未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

  1.推进三医联动工作,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两个地市列入DIP国家试点,指导地级市开展疾病诊断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出台全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内控,遏制过度医疗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制度和规定,细化责任,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组织人员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内部控制管理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及报销程序,对各处室、中心的业务实行流程控制,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程序。

  4.依据“三定方案”和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各处室、中心之间的职责分工,解决职责交叉问题,有效提高了业务融合度和工作效率。

  5.围绕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为目标导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4月1日起启动试点医院优化比价关系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进一步推进三医联动,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

  三、全面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形成医疗保障治理新格局有差距

  (八)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印发《医疗保障政策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在全区各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药店、乡镇进行发放,做到广泛宣传。

  2.2020年12月下旬,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对医疗保障政策进行权威解读。举办了全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培训班,对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人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保办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

  3.与自治区主流媒体合作,《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新闻网等媒体对门诊费用跨省结算、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等业务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4.将《宁夏医保政策宣传手册》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政策进行梳理,制作成多期《医保政策小知识》,在局官网和微信、微博上进行连载。

  四、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逐级弱化

  (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得不够实

  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向自治区党委上报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在年度党建考核述职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职。

  2.围绕医疗保障系统权力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结合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结合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明晰权力边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

  (十)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 “一岗双责”的还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1.局党组高质量开展了2020年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坚持列席分管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强化指导督导作用。各支部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实现了常态化谈心交流,及时有效地帮助解决大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做到互相支持、凝聚合力。

  2.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举办培训班,指导领导干部高质量填报2020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十一)机关纪委建设还需强化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

  2.认真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切实强化监督职能,推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

  3.建立健全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指导干部及时填报《区直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完善廉政电子档案,加强对干部日常的监督管理。

  五、派驻监督延伸不够,监督质效仍需加强

  (十二)日常监督不够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

  1.修订了《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起草了驻委纪检监察组《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突出关键环节监督”“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开展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督查督办”等内容。2021年1月份,派驻机构协助区联合督查组深入医保局,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督促配合局党组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办法》《重大工程暨政府采购项目廉政预警谈话制度》等6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

  3.从2020年第四季度起,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增设“纪检监察业务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强化对机关纪委干部业务培训,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2020年四季度在六盘山干部学院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十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医保局党组季度联系协商会议制度,建立医保局机关公务员、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廉政电子档案。

  2.强化驻点监督,在保证一名副组长日常监督联系医保局的基础上,增加一名正处级干部,加强日常监督力量。

  3.强化政治生态研判,对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政治生态等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并上报自治区纪委监委。

  (十四)对重点事重点人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1.督促医保局制定了《宁夏2020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配合专项督查组对5市医保资金使用状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在2020年第四季度联席协商会议听取了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2.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查督办机制和疑似违规案件移送等机制,严肃查处了马某某欺诈骗保问题。

  3.起草《2021年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明确继续加大对医疗保障系统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十五)医保基金账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依据自治区社保局提供的第三方审计报告,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沟通,2020年12月份完成了区本级离休人员医保基金收支账户的调整,实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以专报向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审计厅报告。

  2.会同财政厅协调宁夏银行按照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利率。

  (十六)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机关财务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按照合同约定,已于2020年8月份终止合同,第三方公司提交了工作总结报告。

  (十七)对全局工作谋划不够深远

  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成员切实加强学习和调研,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把控全局和科学决策能力。

  2.局党组把推进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目前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的可研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

  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尚有欠缺

  (十八)积极作为、解决难题的冲劲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1.配合推进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优化试点工作,拟定了三甲公立医院医疗价格动态调整方案并报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2.落实国家医保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着手建立我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八、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十九)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及时研究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党组书记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党组书记分别主持召开了支部书记、青年干部座谈会。

  2.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把业务工作与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按要求讲好党课。

  4.开展“医疗保障大讲堂”活动,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党员学习掌握党建知识、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和各种实用知识。

  5.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成效,使各党支部成为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使广大党员成为真抓实干的先锋模范。

  (二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报告制度,坚持互观互检交流、应知熟记知识测试等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形式,确保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全局支部书记实施“一对一”辅导、资料传阅等形式完善补课制度,提升支部整体学习效能。

  (二十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处室和岗位工作职能特点,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创新攻关行动,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 ,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九、打造专业人才队伍,联系服务群众存在短板

  (二十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内容悬挂在党组会议室,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双签字”等程序,强化纪律监督,保证选人用人质量。

  2.班子成员在局党组会上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原原本本进行了再次学习,并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作上墙,确保干部选拔程序严格执行。    

  3.针对干部考察基础工作不规范,提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廉洁自律鉴定意见》有明显错误及档案专审工作不够规范,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问题等情形进行了专项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

  (二十三)人才队伍不专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新录用选拔、干部选调等工作,积极选用具有医疗专业背景的干部,逐步改善干部专业结构。

  2.做好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工作,通过强化平时考核、干部述职、群众评议、党组评定等程序评选出年度优秀公务员。

  (二十四)主动服务群众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医保政策和经办业务培训,加大对市县经办业务的实地指导,全面提升全区医保系统经办队伍业务素质。

  2.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群众来访来信。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12345建立合作机制,畅通群众政策咨询和投诉渠道。

  3.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参与第四季度国家医保局行风专项评价工作。修订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经办规程》,指导基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办服务水平。

  十、审计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二十五)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基金“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12月份组织经办人员对异地发生的离休干部大额医疗费用进行了现场核查。

  2.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逐步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整改要求,近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通知》,强化基金监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1-5166011;邮政信箱: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50000;电子邮箱:nxybjbgs@163.com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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