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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可“不见面”办理事项2586项 2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区应用

宁夏制定“两清单一办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1-20 08: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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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自治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指导目录清单》《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经自治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

  其中,《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重新确定了事项数量,2020年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183项。重新确定了可“不见面”办理事项2586项,占事项总数的81.2%;“最多跑出一次”事项2905项,占事项总数的91.3%。大力压减了申请材料,参与梳理的54个行业系统中,除8个中央驻宁单位外,其余64个部门14829份申请材料,压减了4524份,压减率30.5%。在压减的4524份申请材料中,直接压减了3047份。大力压减办理时限和办理环节,全区县以上35755项事项中,法定办理时限810629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7690个工作日,压减了502939个工作日,压减率62%;办理环节总数150171个,压减了41307个,压减率27.5%;即办件13769项,占事项总数的38.5%。

  《自治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确定了20项具有成熟经验做法的事项,在全区推广应用。其中,涉及出生、婚育等“人生一件事”5项,开餐厅、开超市等“开店一件事”13项,不动产“办证一件事”2项。经过精简、优化、整合,共压减申请材料121个,压减率18%;压减办理时限512个工作日,压减率66%;压减办理环节331个,压减57%。

  《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适用于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所有事项的动态管理,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应当将其行使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行使层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要素,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或下放、修改三种情形。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两清单一办法”,就是要让企业和群众知道各级政府部门行使权力的边界,杜绝行政机关之间的“推诿扯皮”,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行开门纳谏,通过“晒清单”让老百姓、企事业单位进行反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此外,也能够有效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细化审批方式、审查标准,确保各级行政机关明确职责依法、高效、准确审批,保护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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