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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提升案件质量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27 0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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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读书班”、植树护绿、英雄瞻仰、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等形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找准“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切入点,守住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

  制度为基,严把“出口入口”,制定协作区问题线索处置制度、纪检监察建议书试行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办案文书模板》,全流程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关键环节,确保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政法队伍专项整顿过程中,提升专班人员线索研判的能力,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财政、发改等单位在深化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面的配合力度。建立查、审、管等部门相互支持、相互制约,完善案件质量“全链条”责任机制。坚持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纪违法问题,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妥善把握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把好案件质量“关口”,守好审查调查“出口”。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开展“廉政讲堂”活动,由业务骨干通过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座谈交流等形式,传授经验、答疑解惑,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确保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

  能力为要,日常评查提质。强化一对一案件查审指导,纪检监察室采取“一对一”模式对口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审理和法规室“问诊把脉”,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案卷进行“乡案市审”,以“清单式”审查促进案件质量提质提效,进行个案指导和释疑解惑,形成“闭环质检”。强化实战练兵,抽调新入职的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实行“以案代训”,用好“旁听庭审”现场教学载体,通过举证、质证和认证全过程,切实提高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能力水平。第一季度办结案件的数量同比增长43.24%。季度评查,充分运用“室组联动”、协作区工作机制,构建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抓总,4个纪检监察室、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协同发力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用好交叉评查、提级评查等手段,精准查找案件程序、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个案问题梳理,逐案反馈案件主办人。年终评查由班子成员牵头,抽调办案精锐力量,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案卷质量进行评查,实行负面清单和销号制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巩固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成效,真正达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举一反三的效果。

  治标为本,做实“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枣香安心”工程,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被问责和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一季度完成82名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同步开展执行情况逐一检查,督促组织、人社、财政等单位做好归档、职级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处分执行工作。积极对接组织、宣传、政法、教育等部门,对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在选拔使用、评先树优等方面一视同仁,准确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399个,提出不适宜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意见14个。通过“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活动,50多家单位2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下发1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及“一把手”扛起“改”的责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灵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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