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中卫:四项举措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4-07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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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卫市纪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四项举措,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增强“两性”,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目标性,向“活法规”标准看齐,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相关部门法规以及《刑法》等国家法律,对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做到应知熟记。注重拓宽学习范围,及时更新掌握法规适用中的新观点、新要求,切实增强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争做审理工作行家里手。 

  二是严把“三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严把案件“受理关”。建立“三不受理制度”,对移送审理的案件,移送材料不全的、收集的证据没有形成证据链的、主体身份(包括七类人员)材料不全的均不予以受理。严把案件“审查关”。严格按照“严细深实”和“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量纪关。严格六大纪律,围绕违纪构成认定事实和定性量纪,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把程序合法作为审查基础,强化对办案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等环节的审核。严把案件“执行关”。加大与组织、人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处分决定。不定期对受处分人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工资待遇档次、年度考核、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坚持“四个到位”,保证案件审理效果。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量纪等方面有分歧的,及时与调查人员沟通探讨到位;对每一位被审查人的认错态度、平时表现、配合调查、退缴违纪款物等涉及量纪从(减)轻、从(加)重情节,向调查人员了解到位;对重大复杂案件,做到向分管领导及办案组请示沟通到位,看是否需要提前介入、是否需要提供业务咨询等,为案件调查做好配合和参谋工作;案件处理前,保证与委局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及办案人员请示沟通到位,确保案件处理的效果。 

  四是强化“两个注重”,推进审理业务均衡发展。注重收集中纪委、区纪委发布的相关业务研究、答复咨询、案例指导、典型通报等方面信息,通过市纪委网站转载、面对面讲授、电话告知等方式及时传达给基层纪委审理部门。注重创新指导方法,探索重大案件上下联审、复杂案件请示报备、季度检查等机制,通过以案代训、定期座谈培训、开展文书写作比赛、案件定性分析研讨会等方式,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业务指导,循序渐进,促使全市审理业务均衡发展。(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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