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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四项举措提升扫黑除恶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12-20 08: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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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以“打伞破网”为主攻方向,以果断有力的举措和扎实的作风做好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及时处置,提升线索处置效率。案管室在接到市纪委或兴庆区信访局移交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的通知后,第一时间接收线索,第一时间签批转办,第一时间优先处置。做到中央督导组移交线索当天接收,当天受理。线索受理后,由案管室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析研判后直接签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转批到办案人员手中,办案人形成处置意见后同日提交专题会议讨论,确保线索处置及时准确。

  专案办理,确保线索核查质量。对重点线索成立专案进行办理,普通督办线索由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般线索由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牵头分别成立专案组进行办理,并调动全委办案力量,抽调精兵强将,形成办案合力。共抽调委机关及乡镇、街道纪委办案力量20余人,成立3个专案组对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确保线索查深、查细。

  挂牌督办,完善线索督办机制。建立线索挂牌督办和办结销号机制,实行一日一通报、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专报制度。各办案组每天书面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提出第二天工作打算,分管、主管领导点评指导。进展情况每天形成专报,报主要领导,只要符合立案、处理条件,成熟一件,上会研究一件。做到问题线索一件不漏,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

  协作配合,形成查办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线索双向反馈机制、会商机制,提高扫黑除恶与“打伞”“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对公安机关正在查办的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同一举报对象的线索,同步介入、深入排查、精心研判,做到同步侦办、综合治理、集中打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公安分局发函移交问题线索14件,收到兴庆区公安分局移交问题线索11件,召开案情讨论协商会21次。

  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移交的136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16件,办结率85%,立案5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2人。(兴庆区纪委监委  苏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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