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利通区: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1-09 08:48:38
分享至:

  2019年以来,利通区纪委监委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民生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和干部纪律建设结合起来,稳步推进“破网打伞”工作。

  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监督执纪。根据吴忠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五个清零行动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级分类打击“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严把线索关口,强化线索管理。建立健全统一问题线索台账,严把台账“入口关”和“出口关”,实行动态管理。坚持群众路线,发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工作公告》,载明15类“保护伞”标准,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结合“大督查、大整改、大促进”活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查找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联合政法部门对12个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挖细查“案中案”和“案外案”,切实做到“三个绝不放过”。

  严把政策界限,依法依规办案。组织委机关和乡镇纪检干部专题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意见》,通过专项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明确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界限,保证案件定性准确。编印《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网打伞”工作法规手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建立协同办案,加大查处力度。制定《关于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清单化明确案件责任人,严格执行“包案到人,一包到底”原则,要求班子成员对包办案件全程跟踪,并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会诊。同时整合乡镇纪检力量协作区办案,集中力量从快从速完成专项斗争案件的办理。对已办理的“一案三查”3件案件进行复核,紧盯“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确保案件经得起考验。

  铁纪管好干部,守纪守法履职。 利通区纪委监委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抓起,加强“刀刃向内”自我监督,纪委监委把管好干部作为抓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守办案保密纪律,不打听案情,不跑风漏气,从严从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利通区纪委监委 妥凤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