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矿霸”覆灭记

稿件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 2019-07-24 07: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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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王云清因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前不久,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对以王云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宣判,此前王云清被开除党籍。另有4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

  事情还得从去年温岭市打掉的一个涉矿恶势力团伙说起。

  引狼入室,被迫留下“买路钱”

  南洋岙村毗邻北雁荡山余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王云清担任村委会主任后,就瞄准了靠山吃山的“商机”。

  2010年,潘某等人通过公开招拍挂竞得大川矿采矿权,考虑到开采出来的石料要运出矿山,必须经过南洋岙村,于是找到了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王云清,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谁知反而弄巧成拙,“引狼入室”。

  潘某发现自从找了王云清之后,村民三天两头拦车堵路闹事。开采出来的石料运不出去,矿里就只能处于停产状态。而这时,王云清却不请自来,找到了潘某,并开出了自己的条件:“你们就是采了也拉不出去,不如卖给我吧。”

  一听王云清开出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潘某便一口回绝了。

  可王云清并不气馁,还是隔三差五地上门要求低价收购矿石,几次三番被拒绝后,王云清恼羞成怒,指使自己的叔叔带着村民继续堵路闹事,并放出“狠话”:“你们不把石头卖给我,石头不可能拉出去,难道你们想用飞机运出去?到期后如果要续约,必须要盖村委会的公章,公章就在我手里。”

  就这样持续到了2011年夏天,在王云清等人的干扰下,大川矿4年的采矿期限已经浪费了快2年。无奈之下,大川矿经营者只好签订了协议:矿山开采出的石料除提供某政府工程外,全部以每吨17元的价格卖给王云清。

  王云清把低价收购的石料加工粉碎,一转身,就以每吨50多元的价格卖出,赚取巨额差价。截至2014年,王云清通过对大川矿的强买强卖,购得石料近32万吨,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故技重施,再伸贪婪黑手

  2016年11月,某公司成功竞得南洋岙村象山矿采矿权。有了前一次“成功”的掘金经验,王云清故技重施,再次将黑手伸向了象山矿。

  吸取了上次数次谈判才拿下采购权的教训,王云清这次没有急于谈判。他先指使叔叔带着部分村民以不同意征地为由闹事,阻挠象山矿的前期工作。随后,他租下矿区附近的土地并栽种上杨梅树,以此要挟。并扬言不分他一杯羹,矿石绝对运不出去。

  做好充分的“铺垫”之后,王云清找该公司负责人谈判,提出要求占有公司40%的股份,并且要将一批估价261万元的旧机器作价1500万元卖给该公司。

  2018年3月,王云清等人陆续落网,这份不公平的协议最终没能签署。

  “该公司2016年12月付清竞标款,按合同规定最迟2017年6月可以进场,但由于王云清等人从中阻挠,直到2018年案发还未进场施工。”有关调查人员说。

  天网恢恢,涉恶团伙终覆灭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8年初,温岭市有关单位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共摸排线索88件。王云清涉恶问题线索便是其中之一。

  经该市纪委监委认真研判,认为这是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便组织专门人员及时介入,与公安机关联合对王云清等人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

  经查,2009年至2016年间,王云清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南洋岙村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对涉及南洋岙村的两个矿山开发先后采用一定手段进行强迫交易,非法获利数千万元。王云清最终受到纪法严惩。

  7月16日,记者再次来到象山矿走访时发现,连日的阴雨天气并未减缓矿区的生产节奏,一辆辆装满石料的工程车在施工人员的引导下有序驶出,一派繁忙景象。(记者 颜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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