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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深化标本兼治 推进惩腐除恶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8-06 07: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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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盐池县纪委监委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高压惩贪除恶,稳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紧紧围绕中央及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三大攻坚战”开展执纪审查调查,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精准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019年1月至6月,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8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3件,完成初核124件,立案36件47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395名受处分人员处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的54人予以纠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6人,占总数的71.4%,第二种形态处置  24人,占总数的16.1%,第三种形态处置17人,占总数的11.4%,第四种形态处置2人,占总数的1.3%。

  注重教育预防。对全县174名分管财务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领导及相应科室、站所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廉政风险预警谈话,对新提拔交流的83名领导干部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廉政考试、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让领导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对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进行升级改版,深化丰富“盐池县廉政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内容,将村组干部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目前,34家单位927名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中心接受了教育。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盐池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盐池县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函询办法(试行)》,依规依纪开展审查调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县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常委,以及8个乡镇纪委和12个部门纪委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压实安全责任,两批次对8个乡镇纪委办案进行安全检查,以监督检查到位牢牢守住执纪审查安全底线。(盐池县纪委监委  郭晓英  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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