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

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高效规范 履职尽责推动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7-18 11:36:40
分享至: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工作规则》构建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一体规范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特别是对派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纪检监察组提出明确职责要求,对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高效地履行职责,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学习,将落实《工作规则》作为“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用心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第一时间学。6月28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后,我组同志就将该文章转发至组内工作微信群,第一时间让组内成员学习讨论,大家针对《工作规则》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发表了各自的理解。二是多种形式研讨。近期,我组先后通过组务会、支部学习、工作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对驻在单位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以及各项业务工作,边学习讨论、边查找工作不足,不断加深对《工作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三是深刻领悟落实。对照2019年《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1+4+1”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次印发的《工作规则》,通过对比学习,深刻领悟持续深化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吃透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实质,更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对派驻机构持续深化“三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工作规则》施行后更坚定了我们履行好监督专责的信心和决心。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履行职责

  一是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的制度、立的规矩,如果这个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落实,也就失去了其生命力。只有将《工作规则》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才能更有利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得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二是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工作规则》规范了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以及议事决策等履职监督应遵循的工作原则,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坚决执行。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规则》对执纪执法流程以及审批权限、处理处分等履职程序作了明确要求。我们将在学懂弄通《工作规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报告的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严格依照程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

  三、增强履职本领,做好协助工作

  《工作规则》既把握共性又区别个性,对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纪检监察组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明确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纪检监察组要协助派出机关加强对国有企业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形成监督合力等具体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这是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化和进一步的规范,这次会议后,我们将结合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和委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规则》精神,进一步梳理派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修订工作程序和审理程序,严格落实审批流程,更加扎实履行工作职责,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着力提高运用政策的本领、调查研究的本领、执纪执法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规则》规定的协助职能,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为推动自治区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而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