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红寺堡: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打折扣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4-24 0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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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红寺堡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区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扶贫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坚持查改并举。以“找风险、补短板、严防控”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化解为抓手,各乡镇(部门)党组织书记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站所、包抓村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通过谈话和自查全面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完善“三个清单”。对“三类”人员进行全面复查走访,详细排查解决影响脱贫质量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办落实,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落实落细,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做实村民监督。针对群众识字率低、外出务工人员多,群众看不懂、看不明公示等问题,发挥“55124”村级治理模式优越性,推行网格化公开模式,以10-15户或以巷道网格为单位,建立网格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内照片公示、语音公示等点对点、片对片的方式,精准宣传惠民政策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使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参与到村级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使村干部养成在群众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以有效的公开促公平。

  强化制度建设。将建章立制贯穿于专项治理始终,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利用“塞上风纪曝光台”“廉洁红寺堡”等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格微信群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对乡村干部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督,使专项整治工作在群众中有声音、在新媒体上有作为、在落实上有抓手、在结果上有实效。

  严格责任追究。红寺堡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农村低保审核、危窑危房改造补助、惠农资金发放环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督查检查,重点核查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乡村干部履职过程中人为操纵惠农政策落实问题、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负责人,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从严问责、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直查快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杨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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