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盐池: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有效监督保障复学安全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4-24 09: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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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纪监督是手段,确保学校平安复学才是目的,我们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学校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盐池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继初三、高三年级分别于3月20日、3月25日恢复正常教学后,盐池县除小学一二三年级外的中小学生于3月30日全部返校复课。面对开学后学生密集、流动性大,安全风险高等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盐池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坚持开学到哪里,监督的“探照灯”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议、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再监督再检查等方式,把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再监督工作落实到位,拧紧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链条”,确保复学的各个学校防控安全。

  督促抓好防护知识教育。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班级和家长微信群、短信等平台载体,发布疫情防控日常知识等信息,做到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覆盖,引导师生家长增强防护意识,掌握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的必备防护技能。通过开学前发放《全县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学后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家长须知,与家长签订承诺书等,使家长明确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和学生管控。

  督促抓好学生心理疏导。利用微信或钉钉直播平台,组织学生线上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及时排查掌握长时间封闭生活学生思想和心理动态。对已经开学复课的四至六年级学生开展心理疏导讲座,帮助学生排解不良情绪,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积极理性的防疫心态和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

  督促抓好校园舆情管理。积极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家长弘扬社会正气,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不当言论,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对于发布社会疫情信息的,严格把关审查对涉及校园疫情报告均按要求逐级上报后对外发布。

  督促抓好家校合作交流。在开学当天召开四至六年级《疫情防控专题》家长会,努力使家校教育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校园安全。(盐池县纪委监委  张丽萍 李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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